招商区专柜管理

店内非自营专柜作业规范

一. 目 的:自营进货方式管理不易之商品,为了满足顾客需要,以专柜专人销
售为原则,降低库存,减少损耗,以增加米效及卖场营业业绩.

二.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各卖场.

三. 内 容:
3.1 原则:於本公司卖场内销售,利用本公司收银系统作结帐,且其商品之进
货,销售与库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者.

3.2经营业种 总公司采购处须将专柜经营业种事先与营运处讨论,同意後
始进行专柜之招商.且专柜业种之选择,须与自营商品品种
区隔,不可重叠.

3.3协议 总公司采购处负责与专柜厂商联络商谈合作条件.

3.4合作条件 有三种合作条件可供选择,且专柜厂商可依不同商品有不同的
合作条件:(如通信主机与通信配件可有不同的扣率)
3.4.1固定抽成 以营业额之固定提成率计算.
3.4.2期间抽成 在某特定期间(如促销期),提成率与正常期间不同.
3.4.3包底抽成 设定抽成金额的底数.若以提成率计算,结果小於此底数
时以其金额支付.
3.4.4合约签订 总公司采购处确认与专柜合作销售之商品,营业位置与
面积,配合条件及付款方式後,双方签订“店内专柜合
约书”(详如附件一)一式两份,经双方用印後生效.

3.5货号编列 合约完成後,总公司采购处为专柜商品建立货号,一种合作条件
对应一个货号.且电脑档案中的毛利为该商品的提成率,以方便
计算及时业绩与毛利率.但如采用包底抽成方式,则於月底结算
後,才能计算正确的毛利率.

3.6货号通知 总公司采购处建档完成後,将专柜之货号,合作条件及付款方式
填入“专柜明细表”(详如附件二),连同合约影本送交营运管理
处,财务处及分店店总经理备查.

3.7财务处建档 财务处依采购送交之“专柜明细表”作专柜配合条件建档
输入完成後,总公司采购处可由电脑萤幕上作查询.

3.8条码印制 总公司采购处负责将专柜货号通知专柜厂商制作条码.
3.8.1开架商品  由厂商负责印制条码标签,且注明售价,并贴於商品上
陈列销售.
3.8.2柜内商品  由厂商负责制作带条码货号及售价的结帐卡.

3.9商品结帐 
3.9.1开架商品  由顾客自选,自取,且直接至收银机结帐.
3.9.2柜内商品 经专柜人员面销导购後,专柜人员将具条码及价格之“精
品区专柜结帐卡”(详如附件三)交给顾客.顾客於收银机
结帐後,凭发票至柜台领取商品,专柜人员收回结帐卡存
档,并於顾客发票上盖章(如注明“商品已领”,“测试OK”,
“配件齐全”,“品质不良可换货”等),再将商品装入透
明塑胶袋连同发票合订於封口处交予顾客.

3.10日结对帐 专柜人员应每日登录每一笔交易及总结,并於次日至部门
办公室与行政助理查阅专柜商品每日销售明细(报表编号
S195), 核对前日之营业额及交易笔数,若有差异请卖场主
管协助处理. 总公司采购并可於电脑上查看专柜厂商之日
业绩,月业绩及年业绩.

3.11月结对帐 专柜商品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日财务处将专柜月结报表(报
表编号H312)交总公司采购.采购於3日前与专柜厂商对帐
完毕,并确认应付款金额,采购处长签名後,交财务处.总公司
采购通知专柜厂商开立增值税发票请款.

3.12付款  专柜厂商之汇款日与自营商品供应商相同,为每月10或25日.
专柜厂商於5日前将增值税发票交总公司采购,再由采购转交财
务处. (此可避免与一般进货发票混淆,延误付款) 财务处确认
发票无误後汇款..如发票无法如期交付,汇款则自动延至下一个
付款日.

四. 专柜之配合事项 
4.1专柜应於卖场所提供之区域作整体的规划,并搭配卖场整体设计及色调,
事先提供平面图及彩色效果图予总公司采购及营运管理处,经确认後方
可进场制作.

4.2专柜之装璜及设备原则上由专柜厂商提供.

4.3专柜须配合卖场的营业时间,不可有空柜无人管理的情况发生.

4.4专柜须配合卖场的收货时间,由收货区进货.到货时由收货区通知该专柜
人员点收後自行拖进卖场陈列.反之,专柜商品须办理退货或换货时,亦应
配合卖场的收货时间办理,并填写“物品携出申请单”(详如附件四)交部
门主管及店总经理核可後,经安管人员确认始可携出卖场.特殊情况,於下
班时间则由总机员工出入口处经安管人员签名後携出退换货商品.

4.5专柜厂商须将派驻卖场之人员姓名,简历,照片照册送交人资部备案并办
理驻场人员登记,未经同意不可擅自更换派驻人员.

4.6专柜人员须遵守卖场之上下班时间安排及穿著经核可之专柜制服,佩戴识
别证,及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专柜人员一律由员工出入口进出卖场,私人物
品须存放於指定的储物柜内.如有违规行为,除愿接受卖场处分外,重大违
规行为经卖场通知专柜主管後,应立即撤换.

4.7专柜人员於站柜时间应接受卖场主管的管理,且不可於卖场内吃东西,聚
集聊天及对顾客有不友善的态度,若有顾客投诉,则通知专柜厂商主管
处理.

4.8专柜商品须遵守卖场之顾客退换货规定.服务台应於顾客办理专柜商品
退换货时,通知专柜人员前来处理,如专柜人员无法前来处理,则由服务
台人员依公司退换货规定代为处理.且服务台人员应将顾客退换货单据
注明退换货原因交予专柜人员存底,以方便对帐及核对库存.

4.9专柜商品之售价应接受卖场监督,不可有售价高於其它商场情形发生.且
应维持商品品质优良及供货稳定.

4.10专柜厂商应与卖场配合促销活动,价格应具市场之竞争力.若须对顾客
赠送纪念品,或宣传品时,应事先经总公司采购同意.

4.11专柜商品一律采卖场统一收银方式,不可擅自收取现金,凡发现漏开,短
开及场外交易之情事,均以违约论处,处以交易金额壹百倍之罚款.

五. 特别注意事项:
5.1总公司采购须与专柜厂商明确列出专柜经营品种,若专柜厂商需增减项
目时也应事先以书面方式申请. (如有新增货号须以”专柜明细表通知财
务处)

5.2专柜商品不可与卖场其他课别商品重覆,除非事先经过协调核可.

5.3专柜厂商签订合同时,应同时附上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影本,及缴交履
约保证金,并由总公司财务处开立保证金之收据带回.履约保证金於合约
终止时归还,由专柜厂商开立收据给财务处.

5.4专柜合约期限以一年为宜,每年换约一次.一定要完成签约才可以开始双
方合作关系.合约不可擅作更改,除非事先经过同意.

5.5专柜厂商如承租卖场灯箱或刊登促销广告,总公司采购应填写“广告赞助
合同”,签章後交财务扣款.

5.6专柜商品的库存量永远为零.现场库存由专柜厂商自行保管,电脑资料上
也不会有库存金额.

5.7专柜商品的条件如有增加及变更,请务必填写“专柜明细表”通知财务处
建档.

5.8专柜厂商如需使用信用卡,则采使用者付费原则,信用卡费用由专柜厂商
自理,且电话专线之初始费及使用费均由专柜厂商自行分摊.

5.9专柜商品电脑资料建档:
5.9.1商品品名 可依商品种类定义.如“好汉男鞋专柜商品”,“通信专
柜-主机系列”,“盆栽专柜商品”…,以顾客明了的说明
编列,退换货也比较有个依据.

5.9.2商品类别 
5.9.2.1类别4 – 为专柜价格商品,结帐时收银员须输入价格.
5.9.2.2类别3 – 为专柜标准商品,商品依不同货号建立不同售价,结
帐时收银员不需输入价格.
5.9.3大分类 
5.9.3.1食品为096.
5.9.3.2百货为196.
  且每一采购使用不同之小分类.
5.9.4买售价输入方式 
5.9.4.1含税售价输入为100.
5.9.4.2未税买价计算公式如下:
未税买价=(100-该商品之提成率) / 增值税率(取小数点三位)
**举例说明:提成率为20%,增值税为17%, 则买价为(100-20)/1.17 = 68.376
5.9.4.3输入此计算公式之买售价後,电脑计算出来的毛利%应
与专柜厂商之提成率相同.
5.9.4.4此种方式为求卖场即时毛利,专柜商品正确毛利是以财
务处建档的资料计算.

六. 使用表单:
6.1店内专柜合约书(附件一)
6.2专柜明细表(附件二)
6.3精品区专柜结帐卡(附件三)
6.4物品携出申请单(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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