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偷窃商品处理

一、目 的∶为规范分店发生顾客窃取商品时,相关部门知所遵循,特订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各批发仓库。
三、内 容∶
3.1 流 程∶
┌────────────────┐
│ 发 觉 顾 客 偷 窃 │
└────────────────┘
↓ ↓
卖 稽
场 核
┌─────────┐ ┌────┐
│ 跟踪、并通知安管 │ │通报安管│
└─────────┘ └────┘
↓ |
┌─────────┐ |
│ 查证偷窃事实 │ |
│(顾客出稽核区但 │<————
│ 藏匿商品未结帐)│
└─────────┘

┌─────────┐
│ 安管处理 │
└─────────┘

┌─────────┐
│ 送 警 │
│ 或 │
│ 和 解 │
└─────────┘

┌──┐
│ 存 │
│ 档 │
└──┘

 3.2 通报∶
     3.2.1 顾客拆包或吃东西时应婉言劝阻。
     3.2.2 发现顾客偷窃应立即通知安管处理。

 3.3 处理方式∶
     3.3.1 窃盗案件由安管课负责处理。
     3.3.2 如偷窃者有悔意,则以和解方式处理。
     3.3.3 情节重大或态度不佳,则送警处理。
     3.3.4 18岁以下或学生,尽量通知家长领回。
     3.3.5 如有造成任何损失,可要求适度赔偿。

3.4 安管课应和警政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以利偷窃案件能顺利处理。

3.5 处理流程∶
     3.5.1 确认身份。
     3.5.2 没收会员卡。
     3.5.3 陈述偷窃经过。
     3.5.4 记录。
     3.5.5 保存证物。
     3.5.6 具结或送警。
     3.5.7 客服部在电脑基本资料档上作记录。

 3.6 注意事项∶
     3.6.1 避免与顾客起冲突。
     3.6.2 不可威胁或恐吓顾客。
     3.6.3 避免顾客情绪失控。
     3.6.4 女性窃盗案件处理时,须有女性同仁在场。
     3.6.5 属於顾客之非偷窃商品,应全数交还顾客或暂代保管。

 3.7 值班经/副理不参与处理之决定,但须了解处理结果。

 3.8 每件窃盗案件应附照片及证卡装订表、专案赃物清单、肃窃公报及具结书存档。

 3.9 每周一安管课长汇整前周肃窃结果填於肃窃成果汇总表中,送店经理签核後,
     肃窃成果汇总表由安管归档管理,另肃窃公报於同仁公告栏中公布。

 3.10 出庭作证一律由安管同仁负责,避免由举发同仁出庭。

四、使用表单∶
4.1 肃窃公报。
4.2 照片证卡装订表。
4.3 专案赃物清单。
4.4 具结书。
4.5 肃窃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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