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 的: 明确规范收货及退货流程, 使分店作业有所依循.
二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各批发仓库.
三 内 容:
3.1 文件审核(第一关)
3.1.1 厂商持订单至投单口投单(订单一式二联), 第一联供应商联,
第二联仓库联.
3.1.2 文件审核员审核订单内容与电脑资料是否相符, 确认订单是否正确,
有效, 审核之项目:
收货日期
订单号码,店别,页数
订单状态
交货数量须大於(含)订单上1/2之订购数
订单内容(货号/品名/数量),如有涂改须请厂商签名.
3.1.3 审核无误後,将「收货号码」标签二联,分别贴於订单之第一,二联上,
并将厂商名称及收货内容登记於「收货清单」上.
3.1.4 列印「商品验收单」附订於订单之第二联(仓库联),并於订单二联上均
盖印「货已收, 数量品质待验」 字样.
3.1.5 完成文件审核作业,文件审核员於「商品验收单」之「文件审核」栏位
签名确认.
3.1.6 将订单第一联(供应商联)交还厂商,准备卸货进仓,订单第二联(仓库联)
及「商品验收单」交第二关商品检核员准备检核商品.
3.2 商品检核(第二关)
3.2.1 商品检核员检核厂商之订单第一联(供应商联), 是否已投单完成文件
审核作业
3.2.2 依据「商品验收单」检验商品是否完整, 内容是否与订单相符,
检核之项目:
商品之外箱, 包装(指销售单位)是否完整?
条码 / 货号是否正确?
品名 规格是否正确?
数量是否正确? (如订单上收货数量有涂改, 须请厂商於涂改处签名确认.
如:「商品验收单」上收货数量有涂改, 则商品检核员於
涂改处须签名确认)
3.2.3 完成商品检核作业, 商品检核员於「商品验收单」上之「商品检核」栏
位签名确认.
3.2.4 将订单及「商品验收单」交第三关之商品查验员准备查验商品.
3.3 商品查验 (第三关)
3.3.1 商品查验员依据「商品验收单」查验商品之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查验之项目:
商品全数开箱查验, 单一规格之商品除外, 例:卫生纸,米,沙拉油,大家
电….等)
品质是否良好? (生鲜商品之品质由楼面课长负责会点并於订单第二联上签
名确认)
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收货标准:百货(含)2/3以上, 食品标准如附件
中文标示是否完整? (进口电器商须有完税单)
数量是否正确? (订单上收货数量, 如有涂改须请厂商於涂改处签名确认,
如「商品验收单」之收货数量有涂改,则商品查验员须於涂改处签名确认)
3.3.2 完成商品查验作业, 商品查验员於订单(收货号码骑缝)及「商品验收单」
上之 “商品查验” 栏位签名确认
3.3.3 将订单第一联(供应商联)交还厂商,第二联(仓库联)及「商品验收单」交
第四关商品复查员准备复查商品
3.3.4 收货区得视当时之作业状况(厂商送货待验收之情形,收货区验货作业之空
间, 以及作业之人力…等), 将「商品检核」(第二关)及「商品查验」
(第三关)合并实施, 验货员仍须於「商品验收单」上之「商品检核」及? 商品查验」两栏位签名确认
3.4 商品复查(第四关)
3.4.1 商品复查每日至少10%(含)以上, 仓管课长指定复查之商品, 可考虑依照? 收货号码」之尾数复查.
例: 收货号码尾数为 “3” 之商品复查.
3.4.2 商品复查员依据「商品验收单」复查3.2「商品检核」之全部品项.
3.4.3 复查如有问题须向仓管课长报告处理.
3.4.4 完成商品复查作业, 商品复查员於「商品验收单」上之「商品复查」栏位
签名确认.
3.4.5 将验妥之商品贴上蓝标等待运送(如不须复查之商品, 确认第二关, 第三关
已验收无误, 便可直接贴蓝标).
3.4.6 将订单第二联及「商品验收单」交电脑输入员准备将 收货资料输入电脑.
3.5 商品运输
3.5.1 商品运输员将验妥(贴圆形蓝标)之商品, 平稳运送至卖场.
3.6 电脑输入(第五关)
3.6.1 电脑输入员检查订单及「商品验收单」是否完成验货作业, 各相关栏位(一
至四关)是否签名确认, 内容涂改处须有厂商, 验货员签名.
3.6.2 将「商品验收单」之收货资料输入电脑
3.6.3 每日均须将当日收货资料完成输入
3.6.4 完成电脑输入作业, 电脑输入员於「商品验收单」上之「电脑输入」栏位
签名确认
3.6.5 将订单连同「商品验收单」分食品, 百货, 依照收货号码顺序整理, 并核
对与「收货清单」是否相符? 如有异常应立即追踪处理并向仓管课长报告,
核对无误後电脑输入员须於收货清单之「审核」栏位签名确认.
3.6.6 若发现永续订单隔日漏KEY, 须将原收货号码作废, 更正收货清单记录,
请卖场重下订单重新做收货.
3.7 文件复查(第六关)
3.7.1 文件复查员於收货次日依据 “收货明细S102报表” 核对「商品验收单」之内
容是否相符, 核对项目:
订单号码, 店别
订单内容(货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商品验收单」之内容是否完整(各栏位签名)
3.7.2 复查如有问题须向仓管课长报告处理
3.7.3 完成文件复查作业, 文件复查员於「商品验收单」上之 “文件复查” 栏位
签名确认.
3.7.4 将文件分食品, 百货按日期依照「收货清单」号码之顺序整理归档.
3.7.5 如有当天未能完成作业之文件, 於「收货清单」盖印「继续追踪」字样,
并将文件留下继续处理.
3.8 秤重商品退货
3.8.1 秤重商品是以”公斤”为出货及出售单位, 同类商品用同一个货号, 且每个
出售单位重量不一定相同, 售价亦可能不同, 可分为下列两种:
已完成加工之商品, 可直接销售.
待加工之商品, 须加工处理才出售.
3.8.2 品质查验:由营管课长负责
3.8.3 如有容器, 栈板或篓子等包装, 在过磅时要将重量扣除.
3.8.4 将过磅後之重量填入永续订单内.
3.8.5 过磅重量如和订单有差异时, 以现场磅重为准, 并修改 永续订单或供应
商送货单上之重量, 双方并签名为证.
3.8.6 如永续订单上未写重量, 则於现场过磅後填写, 但要供应商在场会同处理
3.8.7 全数过磅後, 由仓管同仁输入电脑.
3.9 永续订单收货作业
3.9.1 永续订单一式三联, 第一联供应商联, 第二联仓库联, 第三联部门联
3.9.2 厂商投单後审核交货日期及订单内容(永续订单内容不得增删/涂改/否则须
楼面课长同意并签名确认)
3.9.3 将「收货号码」标签贴於订单一,二联上, 并登记於「收货清单」後, 将
订单三联全部交还厂商, 准备卸货进仓.
3.9.4 「商品检核」 「商品查验」 「商品复查」均依据订单内容验货, 验妥
并於订单上「收货号码」骑缝签名确认.
3.9.5 完成验货作业後将订单第一联交还厂商, 第二,三联交电脑输入员作业.
3.9.6 电脑输入员将订单之收货资料输入电脑後, 将订单号码填写於订单上, 列
印「商品验收单」於” 电脑输入”栏位签名确认, 并附订於订单上交文件审
核员
3.9.7 文件审核员核对文件无误後於「商品验收单」上 ” 文件审核”栏位签名确认
後, 交还电脑输入员分食品/百货依收货号码顺序整理.
3.9.8 将订单第三联交订货部门存查.
3.10 货运行送货之收货作业
3.10.1 投单後审核文件, 并於订单上盖印「货运行」字样.
3.10.2 仅就货运行送交之件数点收(外箱不得破损).
3.10.3 依据「商品检核」 「商品查验」 「商品复查」完成验货作业
3.10.4 收货内容与订单不符时, 验货员须开立「收货差异通知单」并注明「勿输
入」字样, 於「电脑输入」栏位, 仓管课长须签名确认.
3.10.5 将「收货差异通知单」传真给厂商, 并将「收货差异通知单」之仓库联附
订於订单第二联(仓库联)上.
3.10.6 将订单供应商联及「收货差异通知单」供应商联装於厂商之回邮信封内寄
回复查
3.10.7 电脑输入员, 文件复查员须确实查核订单 「商品验收单」 「收货差异
通知单」之内容无误後再进行作业.
3.11 验收商品时不合规定之作业
3.11.1 文件审核不合规定时, 将订单交还厂商不受理投单3.11.2, 「商品检核」
「商品查验」时. 如有部份商品不合规定时:
厂商亲洽:将验退商品经安管检查, 登记後交厂商带回.
厂商不在或货运行送货:通知厂商并询问是否自行前来领取商品或交货运行
送回
3.11.3 「商品检核」 「商品查验」时, 如整批商品不合规定:
将订单上「收货号码」标签撕毁, 订单交还厂商.
於「收货清单」登记处盖印 “作废” 字样.
商品处理同3.10.2
3.11.4「商品复查」如发现部份商品不合规定时:
立即电话联络厂商请其协助查明.
经双方确认後, 请厂商将订单第一联之内容修正後.
签名传回
将厂商修正後订单传真附订於订单上第二联, 并依此 修正「商品验收单 」
之内容
商品处理同3.10.2
3.11.5 「商品复查」如发现整批商品不合规定时, 处理之方式依照3.10.3及3.10.4
规定作业
3.12 夜间收货
3.12.1 定义: 每日下午17:00以後之收货
3.12.2 原则: 如非必要应尽量避免, 且楼面经, 副理须事先通知值班经理,
否则不予收货.
3.12.3 流程: 楼面经, 副理确认夜间到货後, 将订单列印交值班经理做为收货
之依据.
厂商送货到收货区电话联络总机, 总机通知值班经, 副理至收货
窗口受理厂商投单.
值班经理审核订单(一式两联)内容是否正确:
收货日期
订单店别, 页数.
内容如有涂改, 请厂商签名确认.
审核订单无误请厂商先卸货於平台, 通知安管开门, 请厂商将待
验之商品送至验货区.
值班经理依照下列项目验货:
商品是否叠放平稳, 外箱是否完整?
商品货号, 品名, 规格是否与订单相符?
商品数量是否正确?
完成验货作业, 值班经理於订单二联上签名确认,?并盖印「货已
收,品质,数量待验」字样, 第一联交还厂商, 第二联交总机
验收之商品暂放於收货区, 暂不进卖场销售(冷冻, 冷藏品可先进
库存放)
卖场如急需使用应向值班经理报备, 并须清楚记录使用之数量.
次日总机将订单交仓管课依照收货作业规定, 从「文件审核」开始
重新全部复查
3.12.4 凡夜间收货之商品, 品质不良, 一律办理退货.
3.12.5 每个月超过三次夜间送货之厂商, 楼面经理应反应采购要求厂商改进.
3.13 卖场退货作业
卖场如有商品损坏故障, 缺少配件, 包装破损滞销过期或售出遭顾客退回换货
之不良商品, 由总公司通知退货之商品可办理退货, 其程序如下:
3.13.1 店内接获总公司之「退货通知」时, 卖场将待退之商品清点整理, 实际
数量如与电脑库存不符时, 须依规定更正之.
3.13.2 卖场将欲办理退货之商品内容输入电脑:
* 厂编
* 货号, 数量
* 退货原因
此时电脑会将同一厂编之待退商品合并处理, 卖场须核对电脑之资料是
否正确(厂商名称, 退货地址, 连络人, 电话)
3.13.3 卖场确认退货之商品内容(货号, 品名, 数量, 厂编)後, 列印「退货
通知单」一式二联, 经课长, 经/副理签核後始可办理退货.
电脑会自动检查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退货金额须高於(含)100元
* 除生鲜、日配商品外退货数量须小于库存量。
* 是否有货款可供抵扣。
否则将无法列印「退货通知单」
3.13.4 将退货单及待退商品送至退货区, 退货区核对:
* 退货单之内容是否完整,如有涂改则食品/百货经理 须於涂改处签名确认
* 退货数量不得大於电脑库存数量
* 供应商名称, 厂编, 地址, 电话, 传真号码是否正确
* 除生鲜、日配商品外,退货金额须高於100元(含)。
3.13.5 退货区依据退货单清点待退之商品内容, 数量是否相符?
3.13.6 退货区人员清点无误後, 於退货单”承办人”栏位签收, 并将退货单交仓
管课长签名确认後, 将退货单第二联(部门联)交还卖场归档存查, 将第
一 三联交「文件审核员」作业.
3.13.7 文件审核员将「收货号码」标签二联贴於退货单第一联(供应商联)及第三
联(仓库联)上, 并将验收号码及退货内容登记於收货清单上, 退货单交
电脑输入员作业.
3.13.8 电脑输入员将退货单内容输入电脑:
* 厂编
* 货号 数量
* 验收号码
完成电脑输入後於退货单之”电脑输入员”栏位签名确认, 并列印「商品
验收单」附订於「退货通知单」第三联上, 连同第一联交还退货区作业.
3.13.9 电脑日结时, 会自动将「退货通知单」传真给厂商, 并印有「接获传真
请即通知本店自领或托运, 并确认退货地点是否正确, 请於十日内至本
仓库之仓管课领回, 若逾时未领回, 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所发生之
相关费用由贵公司负担 」
3.13.10退货区将退货单第一联盖印「接获传真, 请即通知本店自领或拖运, 并
确认退货地点是否正确」之字样, 传真予厂商通知领取退货商品.
3.13.11退货区将退货单资料分食品/百货按日期填写於「商品 退货通知单汇整表」
後交「电脑输入员」分食品/百货依「收货号码」顺序整理後交「文件复查
员」作业.
3.13.12完成文件复查後, 将退货单第一,三联交还退货区依食品/百货按日期暂存
於”10内待领夹”等候厂商领取.
3.13.13退货之商品应於外箱明显处注明厂商名称, 并安排适当架位集中存放以免
遗漏(若为生鲜商品应存放於冷,藏库)
3.13.14商品上架注意事项:
* 体积较大, 数量较多之物品应利用栈板放置, 以利进出.
* 体积小或贵重之物品应放置隐密处, 以防失窃.
* 包装破损之商品应妥善封装, 以防虫蚁.
3.13.15商品上架後, 应随即於退货单右上角注明日期,星期, 架位编号, 於厂商
领取前勿任意更换位置, 如有需要应更正退货单之架位编号, 以免造成
寻找之困扰
3.13.16退货商品可於退货区内存放10日, 若10日内未领取亦未电话通知如何处理 仓管课可自行丢弃或交货运行送回.
3.13.17厂商领取退货时, 须出示退货单传真影本, 若无则询问其厂商名称从 “待
领夹”内取出其退货单, 依右上角之架位编号找出待退商品.
3.13.18退货区依退货单与厂商核对商品, 数量无误後, 请厂商於退货单之 “取货
员” 栏位签名确认, 将退货单第一联连同商品交予厂商, 经安管检查後带
回, 於「商品验收单」签名确认後始可离厂.
3.13.19将退货单第三联交「文件复查员」归档, 并於「商品退货通知单汇整表」
之备注栏填写: 月/日提领.
3.13.20如为货运行拖运之退货商品, 须经安管检查後再以大润发胶带封箱打包,
打包时应填写拖运单, 注明收件地址,厂商名称,件数,付款方式(到付)并於
备注栏注明退货订单号码, 以备查询.
3.13.21打包之商品应尽可能维持原物之完整, 避免运送途中之碰撞, 以维信誉
3.13.22打包後将退货单第一联装於信封内注明厂商名称, 退货地址, 电话及件数
再以大润发胶带密贴於外箱上. 若包装过小, 可将信封装於箱内, 外箱
仅贴货运公司托运条.
3.14 收货差异之处理
3.14.1 收货区作业错误, 如须更正时, 应填写「收货数量更正单」更正之.
3.14.2「收货数量更正单」分A B两种:
* A单一式两联, 须经客服经理核准後, 始可更正, 完成 更正作业後,
第一联寄交总公司财务处, 第二联仓管课存查.
* B单仅限电脑已无档案或财务处已做审核之订单, 仓管课无法直接更正
时使用之.
* B单须经店经理核准後交卖场行政助理, 以”仓管更正”代码做库存调整,
隔日核对S122报表.
* 完成更正作业後, 交仓管课留底并影印二份, 一份以快递送总公司财
务处, 以利厂商请款, 一份交卖场存查.
四 使用表单
4.1 验收货流程图
4.2 商品验收号码单
4.3 收货清单
4.4 赠品收 / 退货单
4.5 商品退货单(收货差异通知单)
4.6 收货数量更正单A
4.7 收货数量更正单B
4.8 商品退货通知单汇总表
4.9 S102报表(当日收货明细表)
4.10 商品无法收货原因
4.11 S122报表(库存调整明细表)
4.12 食品收货标准(共3页)
附表:商品无法收货原因
1. 无商品订单
2. 交货商品与订单品项、数量不符合
3. 商品订单重复送货
4. 商品交货日期与订单日期不符合
5. 商品无国际原印条码,未贴商品条码标签
6. 商品包装、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符合
7. 商品破损或品质不良
8. 商品保存期限未达三分之二(日配冷藏商品如鲜奶,果汁,布丁保存期超过1/2).
9. 商品未标示制造日期或保存日期及中文说明、成分说明、重量说明和制造商地
址、电话
10. 家电品未贴完税标签
11. 商品交货总数量未达该订单二分之一以上,超交部分退回
12. 标签规格、印刷、位置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扫读。(标签位置一律贴於商品面右
上方)
食品收货标准
大分类 小分类 收货标准
冷藏调理品 10 凝胶状冷藏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20 配制菜 天天配送
30 面制品 天天配送
40 豆制品 天天配送
50 熟肉制品 天天配送
60 水产制品 不超过1/4保质期(98年初起算)
70 冷藏调味酱 不超过1/4保质期(98年初起算)
80 寿司 不超过1/4保质期
鲜果汁 10 鲜果汁 不超过1/4保质期
乳品 10 乳品 天天配送
20 发酵乳 不超过1/4保质期
30 乳酪、奶油 不超过1/4保质期(98年初起算)
蛋 10 鲜蛋 不超过2天
20 加工蛋 不超过1/4保质期(98年初起算)
腌腊品 10 香肠 不超过1/3保质期(98年初起算)
20 火腿 不超过1/3保质期(98年初起算)
30 腌制肉 不超过1/3保质期(98年初起算)
冷冻调理品 10 火锅料 不超过1/4保质期
20 加工制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30 面类制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40 饺类 不超过1/4保质期
50 微波食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60 素食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70 其他 不超过1/4保质期
冰品 10 冰淇淋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冰棒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雪糕 不超过1/3保质期
冷藏蔬果 10 混合蔬菜 不超过1/4保质期
20 根茎类 不超过1/4保质期
30 花果类 不超过1/4保质期
40 水果类 不超过1/4保质期
饮料 10 汽水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可乐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运动饮料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健康饮料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矿泉水 不超过1/3保质期
茶&咖啡饮品 10 咖啡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茶 不超过1/3保质期
果汁 10 水果汁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纯果汁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果菜汁 不超过1/3保质期
保藏品 10 鲜奶 不超过1/4保质期
20 调味奶 不超过1/4保质期
30 豆奶、米浆 不超过1/4保质期
40 点心罐头 不超过1/3保质期
葡萄酒&啤酒 10 啤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20 葡萄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30 进口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40 国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50 药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香烟&洋酒 10 香烟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洋酒 不超过1/2保质期
调味酱料 10 酱油 不超过1/3保质期
15 醋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加味调味酱料 不超过1/3保质期
25 麻油,辣油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辣椒酱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番茄酱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沙拉酱 不超过1/3保质期
60 面包酱 不超过1/3保质期
70 面酱 不超过1/3保质期
调味料粉类 10 香辛调合料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油炸粉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味精,盐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砂糖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蜂蜜 不超过1/3保质期
食用油 10 植物油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动物油 不超过1/3保质期
面制品 10 速食面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15 速食米粉及沙河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面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粥品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速食汤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速食调理包 不超过1/3保质期
罐头制品 10 面筋,豆腐乳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腌制蔬菜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蔬菜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水果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肉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60 鱼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70 高汤 不超过1/3保质期
80 肉松 不超过1/3保质期
奶粉 10 一般奶粉 不超过1/3保质期(98年初起算)
20 调味奶粉 不超过1/3保质期(98年初起算)
婴儿奶粉 10 婴儿奶粉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婴儿麦粉/营养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婴儿副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茶&咖啡&冲调品 10 东方茶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加味茶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咖啡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奶精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冲调饮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营养食品 10 麦粉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早餐点心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传统东方营养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西方浓缩营养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滋哺保健营养食品(专) 不超过1/3保质期
五谷类 10 米谷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杂粮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面粉类 不超过1/3保质期
宠物食品 10 干式宠物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湿式宠物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宠物用品 不超过1/4保质期
糖果类 10 巧克力 国产:不超过1/3保质期;
进口:不超过1/2保质期
20 硬糖 国产:不超过1/3保质期;
进口:不超过1/2保质期
30 软糖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口香糖 不超过1/3保质期
饼干类 10 膨化食品 不超过1/3保质期
20 甜咸饼干 不超过1/3保质期
30 咸化,曲奇 不超过1/3保质期
40 果糕,派 不超过1/3保质期
50 传统糕点 不超过1/3保质期
东方点心 10 蜜饯类 不超过1/3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