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 的:使各分店对商品之退换货程序有所依循。
二、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各批发仓库。
三、 内 容:
3.1 换货条件:
3.1.1过期或即将过期商品。
3.1.2破包或破损无法经由收缩束封、再销售之商品。
3.1.3其他原因。
3.1.4所更换之商品应为相同货号商品,相同数量(A换A之商品)若为A换B,则
应先办理退货,再进货(退A,进B)。
3.2 换货流程:
3.2.1将待换之商品分厂商分类装箱,由各课集中保管。
3.2.2各课填写商品换货单一式三联,(如附表一)由部门经理签核:
第一联(供应商联):将此联传真给供应商,通知厂商十天内领货,传真
完成以档案夹归档待取。
第二联(填单部门):把此联粘贴於破包商品外箱上,以利辨识商品。
第三联(仓管课门):仓管课留底。
3.2.3厂商将换货新商品交於收货区安管处,由退货区人员通知卖场将待换货的
商品及换货单第一联带到收货区安管处。
3.2.4退货区人员、厂商及安管共同清点新商品及待换货商品,若清点无误请供
应商在换货单第1、2联之取货员栏位上签名,第一联及换货商品由供应商
取回,第二联由卖场自行归档。
3.2.5若供应商十天内未换货,货品转交退货区以退货方式处理。
3.2.6生鲜商品换货时卖场人员在永续订单上注明每天需换货之商品数量,供应
商隔天携带新商品换回(作业同 3.2.3)。
3.2.7盘点时应将已填单未完成换货之商品盘入,以维持库存正确性
3.3退货条件:
3.3.1 总公司采购通知。
3.3.2 厂商通知。
3.3.3 品质、包装不良。
3.3.4 破包。
3.3.5 清仓品。
3.3.6 条码错误。
3.3.7 配件缺少。
3.4退货流程:
3.4.1 将退货商品分类包装并清点数量。
3.4.2 填商品退货单(如附表二),并送经(副)理签核。
3.4.3 将退货商品送至仓管(含退货单),仓管收到后立即输入 电脑扣帐。但生鲜商品放置生鲜库房,只送退货单给仓管扣帐。
3.4.4 除生鲜、日配商品外,每家厂商之退货金额须高于100元以上,
始能办理退货。
四、使用表单:
4.1 商品换货单。
4.2 商品退货单。